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需否开庭审理之问题,须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若涉案事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且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代理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于侦查或审查起诉过程中得到否定性判定,即认定诉讼行为并不涉及刑事责任,此时只需案件所处阶段的执法机构批准并认可此项申请,便无需经过法院开庭审理环节;
其次,若侦查部门在调查过程中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相关罪名成立,则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在此种情况下,如欲申请取保候审,则必须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这一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