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一般在37天之内。
其中,由侦查机构执行的拘留期上限为30天;而在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检察院接受审核并有可能被批准逮捕的情况下,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期限不得超过7天。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需要对涉案人员展开深入调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