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种情况须根据实际情形来做出判断。倘若造成的损害较轻微,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严重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人理应承受行政拘留的惩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五日。反之若涉嫌构成犯罪行为,便需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在此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最终还将面临逮捕和判刑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