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实施,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行料理者,以及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内的妇女等人群,他们同样具备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