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刑事拘留期间应享有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维护和保障。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决定书送达到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