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涉案嫌犯及被告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1、若该案件可能面临处以管制或拘役等处罚方式或是可能独立于其他刑期之外另外适用附加刑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2、如果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的罪行,且经判断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者,符合取保候审资格;
3、倘若病患症状严重以致无法自行料理生活起居,亦或是处于孕妇或哺乳期的女性,经评估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者,同样符合取保候审资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