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已经被依法宣判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们来说,只要在其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并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表现出有悔过自新之意,或者具有某些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他们就有资格获得相应的减刑处理。而若具备以下任何一项重大立功表现,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减刑待遇:
首先是成功阻止了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
其次是向司法机关举报服役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调查证实这些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再次是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例如拥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此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行为也应视为重大立功表现;
最后,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同样可以获得减刑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