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及标准,商品房申请退房的情形涵盖以下诸多方面:
(1)开发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2)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或合同规定交付房屋;
(3)开发商在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以及房屋朝向等重要指标上大幅度地修改原定计划;
(4)资金不足导致贷款申请未能获批;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购房者无法获取到房产证;
(6)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超过了3%;
(7)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检验,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
(8)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的正常使用;
(9)开发商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申请未能得到银行批准,同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对于付款方式的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