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怎么办房产证才好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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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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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怎么办房产证才好

一、商品房怎么办房产证

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产权证。

第七步: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仔细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第八步:办理抵押登记有些贷款银行允许自己办理产权证并且不扣押产权证,只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这种情况下,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抵押权人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通常这个手续可以与领取产权证同时办理,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

第九步:将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如果贷款合同约定,需要将产权证交给贷款银行扣押。按理讲,办了第八步就可以不用再把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了,但是有些银行不放心,往往还要扣押购房合同正本,以求“三保险”。

二、开发商逾期办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产证属于商品房所有权属证书,如果没有这一证书很难说明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因此购房之后办理房产证是很重要的。现实中,不管是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还是委托开发商进行办理,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商品房怎么办房产证,对自身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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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有没有专业人士知道关于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要怎么写才好?麻烦详细告知一下内容!
[律师回复]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代理销售
  第二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
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
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
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万元(大写)(¥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
  
4、其他方式
  第九条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20年月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或销售额少于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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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这就是关于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要怎么写才好的解答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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