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出现,均会被依法追缴其所获违法所得以及产生的利益收入,同时面临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更是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额外承担罚金的刑责。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主动提供个人或机构资金账户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二)将财产擅自转化成现金、银行票据、股票等贵重价值凭证的不当做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