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开设赌场罪”金额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角色和地位,组织三名或更多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并且其在赌博过程中所获得的抽成或者渔利总计超过了五千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这些犯罪分子通过组织类似规模的赌博活动,使得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者,如果他们组织的赌博活动参与人数累计超过了二十人;
最后,如果这些犯罪分子组织了十名以上的中国公民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以及介绍费用等额外收益的话,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被判定为犯有“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