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是年满十四岁之少年,皆应为其所实施的抢劫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年满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若涉及蓄意杀人、严重伤害他人身体或生命、性侵、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亦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者,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因年龄不足十六周岁而无法进行刑事处罚,则需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有必要,政府亦可将其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