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日,如确有必要,可将该期限延长至七日;若调查发现涉案情节较为严重,涉及多次作案、流窜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情况,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一个月。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而检察机关需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则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反之,若未予批准逮捕,则应立即释放。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三十七日之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