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临时性释放在押罪犯的措施而存在,罪犯在此期间得以摆脱羁押状态,无需再承受拘留之苦。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与定罪量刑直接相关。具体而言,其一,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性措施,与是否判处刑罚并无关联;
其二,若经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并未实施犯罪行为,则自然无法对其实施刑罚处罚;
其三,通常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最终将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