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选择自首,将在量刑时获得减免四成处理。此种情况下,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当事人可尝试争取不起诉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以下五种情形均应视为刑法所定义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
(3)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5)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