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若定金收据未得到签署,则其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如果定金收据上已经加盖了印章或者已经通过实际履行为双方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确认,那么这张收据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定金收据作为一种书面凭证,其作用在于明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双方当事人在收据上签字、盖章之时,该收据即宣告正式成立并生效;或者,当收据内容满足了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的生效条件时,也会自动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