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两年内,倘若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且其累积金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的话,则需要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在追溯期内出现过多次盗窃,且累积金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基准,那么便应该按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相关条款来定罪量刑。对于“多次”这一概念的解释和认定,是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意图以及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多重因素,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与判断。例如,当行为人出于相同的犯罪意图,在同一地点针对多个对象或者多户人家实施犯罪时,比如在一次犯罪过程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数户居民连续实施入室盗窃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一次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