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行贿罪作出判定之时,通常需要具备如下类型的证据:
1.有关行贿行为的直接证据,例如书面的贿赂协定、银行转账记录、录音或视频资料等。
2.证人证词,其中涵盖了行贿者、受贿者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内容。
3.物证部分,例如所查获的现金、礼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物品。
4.书证部分,例如财务账簿、合同等能够揭示不当利益交换情况的文件资料。
5.鉴定意见部分,主要针对财产来源、资金流动方向等方面进行的专业鉴定分析。
6.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护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对于行贿罪的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