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求获取保释候审之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者本人、其亲属抑或其聘请之律师需向办理该案件之执法机构提交获取保释候审之申请;
其次,执法机构需要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经过县级及以上公安局或者其他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审批同意;
第三步,申请者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由执法机构进行严格审核。若有担保人,则需填写相关的保证书;
第四步,执法机构需要填写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第五步,执法机构需要向被取保候审之人宣读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应尽之义务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步,执法机构需要将被取保候审之人移交给当地派出所执行相关事宜;
最后,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执法机构可以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在收到申请之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且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