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开设赌场罪进行量刑时,通常会依据赌资的数额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以及组织赌博活动的次数等因素来衡量其严重程度。由于主犯开设赌场的赌资数额、参加赌博的人数以及组织赌博的次数等关键信息不明确,因此难以准确地评估主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同样,对于从犯的具体刑期也无法做出精确的判断。
然而,在赌场中担任所谓“工作人员”的角色,一般情况下属于从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