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确实存在着被撤案的可能性。倘若经审查并未发现有犯罪事实、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甚微,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情况时,便应该果断地撤销案件。
此外,以下几种情形也同样适用撤案处理原则:存在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等特殊情况;案件存在重大程序性违法问题;调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有罪;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检察院因无法作出起诉决定而予以撤回起诉等情况。
同时,对于那些应当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终止审理以及宣告判决无罪的案件,也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