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销售假冒产品所触犯的主要罪名通常被认为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其具体的判刑期限将根据涉案金额或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来讲,若涉及的数额达到较大水平(约为5万至20万人民币之间),则将面临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处罚;若数额进一步增大(约为20万至50万人民币之间),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受到2年以上但不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惩罚;而当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即超过50万人民币)时,则将面临至少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然处于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之中,因此具体的时间跨度无法确定,可能会持续数个月甚至长达1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