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个人涉及合同诈骗行为,且金额超过两万元,亦或单位涉及该类行为,其涉案金额达五万元乃至二十万元时,便构成了刑事犯罪,需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而言,以下情况符合此类标准: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或落实合同过程当中,欺诈性地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相当大,对于此种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匿;以及(5)采用其他手段来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