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士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本人,都有发起取保候审申请的权限。而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所聘请的辩护律师同样具有提起取保候审申请的资格。
此外,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