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醉驾机动车的嫌疑犯能否取保候审的问题,我国《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指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依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或取保候审措施。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提供担保人,亦未缴纳保证金,则可考虑监视居住。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将可能面临逮捕的后果。因此,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并且办理相应的取保手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因醉酒驾驶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若同意取保候审,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同意取保候审,则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