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罪所针对的犯罪客体主要为公有及私有的财产。此种财产形式多样,可大致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动产与不动产以及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三大类。具体而言,诸如有形财产、动产及其合法性财物均可能构成抢劫罪之侵害目标;
然而,不动产则无法充当此项罪名的犯罪客体。
此外,无形财产及非法财产在一定条件下亦可能成为抢劫罪的施害对象。当然,若抢劫行为所指向的标的物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特定物品时,应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指控,即以抢劫枪支、弹药及爆炸物论处。
至于电力、天然气、煤气等无形物品,同样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侵害目标。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已明确指出无形物品亦可成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故由此推测,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提供电力、天然气、煤气等无形物品,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亦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