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犯罪者因涉嫌强奸罪行并经法律程序被判定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此情形之下,依然存在以下数种可能使相关人士得以暂时脱离监狱这一场所并于外界接受治疗与康复治疗:
首先,如若涉案人员身患重病,且病情严重到需要立即获得医疗救助以确保生命安全,此时司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批准其申请保外就医;
其次,若有女性在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间,为保障母子二人的权益及健康成长,亦可适用此类宽大处理措施;
最后,若犯罪者的身体状况已无法独立生活,且在外部环境中进行治疗与康复并不构成对社会的任何潜在威胁,那么亦可考虑采纳暂予监外执行之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