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借用他人车辆且逾期未归还,已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此种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企图,故意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品或埋葬物品据为己有,并且在查获之后仍拒绝归还给受害者的严重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实施主体并非特定人群而是广泛存在于所有16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之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