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不同性质及状况的案件,刑事拘留的期限会因应情况而异。通常而言,普通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设定为14日。
然而,如果是涉及到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的案件,则拘留期限有可能被延长至37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团伙性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以达到最长期限37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