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案件中,所提及的遗弃之物,通常乃行为人于实施盗窃活动之后,为了规避警方的追查或者试图隐藏罪证,而随意抛弃的非法所得财产。要判定某一物品是否属于遗弃之物,其关键要素在于这一物品与犯罪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紧密联系,换句话说,就是该物品是否源于犯罪行为本身,并且是否是由罪犯故意放置而远离现场。
同时,遗弃物的实际发现虽然可能对盗窃行为造成某种程度上的冲击,但并不足以决定或者改变盗窃行为已经完成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于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