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应于收到刑事判决后,前往作出判决之法院完成罚金缴纳手续。在此之前,您亦有权先行联系主审法官以获取相关指导;或者手持刑事判决书亲自前往法院的诉讼费用缴纳窗口进行罚金交纳。实际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论是正在服刑中的罪犯,还是被关押于看守所的囚犯,以及那些处于社区矫正之中的犯罪者的社区矫正机构都有资格代理他们接收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