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范畴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而言为涉案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两千元以上。
然而,如果涉及到下列情况之一,则可以将该标准降至人民币一千元以上进行立案:
首先,罪犯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其次,犯罪分子在一年之内曾经受过有关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
再次,如果犯罪分子敲诈勒索的对象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以即将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
再者,如果犯罪分子以黑恶势力名义进行敲诈勒索;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并且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