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非是一种犯罪纪录的反映,当事人只有在经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并判定为有罪的情况下方能留下犯罪纪录。因此,在当事人经历了刑事拘留但尚未被定罪的情况下,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仍然有资格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的政策和执行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事宜还需要向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