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其全称为“侵占罪”,因其行为表现特征主要体现为以非法权居为目的,通过擅自将接受委托代为妥善保管的他人物品或是遗忘在某个地点的物品,以及被掩埋于地下的物品权利收归自我所有,且在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后仍拒绝返还或上缴这些物品,故而得名。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被明确规定为一种自诉性质的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