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任何犯罪活动皆不必然导致其既已实现完毕的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完成形态”,或者说“犯罪既遂”。而在我国的刑法体系内,评定某个特定犯罪是否达到了既遂状态,关键在于是否已经对该项犯罪所保护的核心利益产生实质性的侵害。具体到抢劫罪这样的案件而言,假如被告人已经着手展开抢劫行动,然而却因为不可预见的因素无法成功获取财物,甚至没有给被害人带来人身伤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抢劫罪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未遂。因此,从理论上讲,抢劫罪既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