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拾取他人宠物犬是否应该被视为盗窃犯罪的问题,应当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分析和判定。若该宠物犬的市场价值达到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界限,且行为主体的行为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通过秘密窃取方式获取了他人之财物,则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涉嫌构成盗窃罪。
然而,倘若该宠物犬的市场价值较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或者行为主体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如误以为该宠物犬属于无主之物而予以拾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可能并不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