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告知期限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并未有明确的具体规制,然而,公安机关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有义务履行及时地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职责。一旦确定了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便需要尽早地予以实施并将该决定通知相关人员。这一举措的核心要旨在于保护被采取取保候审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使其能够第一时间获悉自身所处的法律状况和未来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