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他本人自然拥有申请此种特殊法律权利的资格。已经被羁押或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当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时,他们所聘请的律师也同样具有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限。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