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拘留十五日的行为通常属于行政拘留范畴,并不会被记入个人档案之中,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案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发生了行政处罚,其相关记录也并未被纳入到个人档案之中,仅有刑事处罚才会被记录在案。
然而,公安机关仍然有权查询到当事人的违法记录。至于案底,它通常是指一个人过去所犯之罪行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案底通常是指曾经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通常由公安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