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甘肃省侵占罪的认定标准问题上,我们通常会以我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基本参照依据。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指控标准往往涉及到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当侵占为自身所有,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在他人要求归还或交付时,行为人采取了拒绝退还或交付的态度。在界定侵占罪的过程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被侵占的财物价值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
然而,由于各地对于侵占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您查阅甘肃省的司法解释或参考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