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者,如果行为人能够真诚地承认其犯罪行为并表达悔过之心,同时积极退还所窃取的财物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且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即使情节轻微,也可考虑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如有必要,相关部门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2)未实际参与分赃活动或者所获得的赃物相对较少且并非主要罪犯的;
(3)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以及(4)其他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