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从拘留所被释放出来,这种情况并不是无罪释放,也不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无罪。实际上,取保候审只是对原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罢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他或她就会面临被重新逮捕的风险。而最终是否要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形式的监禁,则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才能确定。因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不会被判处实刑,也不代表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