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能否批准实施取保候审,其决定性因素主要在于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被告人的具体状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如果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属刑法;又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并撞击警车这一行为,尽管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其是否构成社会危险性仍需由法院进行深入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