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取保候审事宜的办理,并不绝对要求需由本人亲自出面处理,往往可由其委托的律师或者其他具有亲缘关系的人员,以代理身份加以进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籍由法定代表人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并获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