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郴州市实施取保候审的操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首先,主要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亦或是其亲属和律师向有关执法机构提交申请;
然后,需要他们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在此过程中,担保人必须严格满足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同意承担起对被担保者的监督责任,并且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接下来,执法机构会对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估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是否存在较小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等因素。
最后,如果审查结果显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执法机构将会出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也会将这个决定通知给所有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