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长春地区进行取保候审程序,首先应由涉案人士或其直系亲属、辩护律师向当地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一般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申请人的取保申请作出判断和评估,其中可能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因素。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如果经过严格审查后,申请人符合所有的取保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将依法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