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控犯有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然而,在具备一些特定条件之后,例如存在严重疾病或正值哺乳期、孕期等期间,这些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前提是他们不能对社会构成实质性威胁。
2、当涉及到抢劫罪时,一般的裁决标准是以暴力手段、恐吓行为以及其他方式从公共和私人机构中强行获取财物的,应被判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相应额度的罚款。此外,我们必须了解,抢劫罪的主观责任形式往往是故意的,这其中涵盖了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所谓抢劫的故意,实际上就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抢劫行为将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造成潜在的危害后果,并且对此抱有积极的期望或者放任其发生。尽管行为人在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方面通常是出于希望的心态(当然也不排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存在放任的心理状态),但对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结果,他们可能持有放任的态度。如果行为人为追讨已经到期的合法债务而采取暴力手段,那么就不应被认定为抢劫罪,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最后,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受害者陷入昏迷或者死亡,然后才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进而夺取财物的,同样也不能被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