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予追加。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被告人通常并不会因累犯的因素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判决力度。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被告人通常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这也是其主观上被判定为过失犯罪的关键所在。一旦此类罪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有期徒以上的刑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累犯。
然而,对于过失犯罪的被告人而言,这种情况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