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诸多刑事案件中,有以下几类犯罪行为是被禁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首先是累犯;
其次,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罪犯也无法实行取保候审;
此外,涉及暴力犯罪的罪犯同样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同时,对于那些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也都无法通过取保候审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