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贿行为达到法定的金额并旨在获取不法权益,将有可能触犯行贿罪这一严重犯罪。
然而,如果行贿行为未能满足上述金额标准,或者其所追求的是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视为行贿罪。此外,若受贿人因受到勒索而被迫向公务人员提供财务,未得到任何不当收益,其实质并非行贿。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若是违背了相关法规制度,向公务人员提供财产数额较大,抑或是违反法律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公务人员支付回扣和手续费,都应视作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